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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吃大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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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cai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楼 发表于: 2006-01-03
转自木木的Blog: http://www.blogcn.com/user48/wunv6/blog/26438251.html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宏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吃的文化,惩治骗吃骗喝,遏止烂吃烂喝,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好吃好喝大吃大喝的需求,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以吃为天。在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欠发达地区,严格禁止当地政府官员参与嫖娼,斗地主,踢足球等娱乐消耗活动,一经发现,无须查明,将其活活饿死。

第三条:吃,是中国人发明的。经全国人大批准,将每年的十二月一日定为狂吃节,全国人民放假一天。大小酒店,食堂,一律免费,并不得将好吃的藏起来,否则,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条:酒席饭桌旁边人人平等。严禁领导,长辈,胖子,酒量吓人的,仗势欺人。犯者,三天之内不准吃东西。

第五条:男女平等,在吃的问题上男性不得有下列行为和想法:
    1. 以为女人饭量小的;
    2. 在家吃饭,从来不买汰烧的;
    3. 总是叫老婆盛饭的;
    4. 外出吃饭,吃完饭不主动埋单指望女士请客的;或者,从来不把女人当回事抢着付钱的;
    5. 点菜的时候不听取女性意见的;吃饭不给女士夹菜的;
    6. 两只眼睛老是盯着人家饭店女服务员屁股看的;
    7. 不注意场合,吃饭的时候乱讲黄色笑话的;
    8. 骗女人喝酒逗乐,想乘机占便宜的;
    9. 喝花酒,边吃边摸小姐的;
  10. 其他有性别歧视的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罚其一天三顿顿顿吃牛鞭,且三月之内不得与女人同房。
  严格禁止模仿小日本搞什么鸟“女体宴”,违抗者,拔其毛,剥其皮,抽其茎,扯其蛋,再把他的小鸡鸡挂在午门风干掉,制成风鸡出口日本。

第六条:严格禁止拖欠农民工吃饭钱。

第七条:各高校学生食堂,不得连续一个礼拜餐餐供应番茄炒蛋或者番茄蛋汤。违反本规定的,罚款十万买大鱼大肉免费供应学生,直到他们吃腻为止。

第八条:不得在空腹的状态下进入肯德基,麦当劳等外国餐厅。卖面包的,必须同时也卖馒头;卖汉堡包的,也要卖肉夹馍。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者,一年之内不得在公共场合吃饭喝酒:
    1. 刚刚坐下酒还没有喝就开始拍着别人肩膀叫哥们的;
    2. 吃到一半,突然跑出去打飞机然后又跑回来吃饭的;
    3. 一边吃饭一边扣脚丫然后又开始啃鸡爪的;
    4. 喜欢叫嚣着问服务员收不收美圆的;
    5. 打麻将赢了钱还不愿意请客的;
    6. 结帐的时候故意装醉的,或者故意跑卫生间的,或者故意摸钱包但就是摸不出来的;
    7. 女服务员过来找零开票的时候,偷摸人家小手和屁股的;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者,一年之内不得与他人一起吃饭喝酒:
    1. 总喜欢逼里逼里说某个菜营养丰富蛋白质高,吃多了抗癌的;
    2. 总是嘲笑别人吃饭不雅观,自己装的很淑女的;
    3. 总是看不得别人吃饭很淑女,自己装的很象鲁智深的;
    4. 吃饭的时候有人打嗝不去帮人家摧背的;
    5. 特喜欢放屁,还不预先打招呼的;
    6. 明明吃的很爽,也不说声谢谢,自己一个劲地摸肚皮的;
    7. 有牙签不用,偏要用手挑牙缝里的肉丝,而后又拿出来看看再塞进嘴里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一年之内不准吃饭;
    1. 还没有吃就说自己已经饱了的;
    2. 老是罗嗦着要减肥的;
    3. 吃饭谈工作的;
    4. 借酒向领导吐露心声的;
    5. 请他吃饭,好象需要他给面子才答应的;
    6. 抱怨应酬太多吃腻了,见到鱼翅龙虾就恶心,声称就爱咸菜萝卜干的;
    7. 吃蛋炒饭尽挑蛋,不吃饭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一年之内不得参加任何宴会:
    1. 乘机乱发名片的;
    2. 端着酒杯到处乱窜,就喜欢往姑娘堆里扎的;
    3. 明明知道自己长的比新郎官还要帅,比新娘还要漂亮,还执意要参加人家婚礼的;
    4. 新郎官还没有喝醉就开始想着怎么闹洞房的;
    5. 不敢放开肚皮吃而后回家又抱怨没有吃饱的;
    6. 明明都是中国人,却喜欢乱叫cheers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现象的饭店,必须立刻停业整顿:
    1. 去厕所得穿过厨房间,而厨房间的地面特别滑的;
    2. 厕所间的纸箩更换不勤的;
    3. 叫人人不应,服务员喜欢傻看电视的;
    4. 老板瘦猴瘦猴,老板娘胖的象猪头,整天拿着苍蝇拍子转来转去的;
    5. 墙上挂着明星照片,号称刘晓庆赵忠祥也来吃过饭的;
    6. 饭店装修很豪华,菜烧的一塌糊涂的,专讲情调的;
    7. 饭店门口挂的灯笼不象是天安门前的那种,扎的跟小日本的猪腰一个模样的;
    8. 也就三张台子,六只椅子,号称大酒店的;
    9. 其他不讲诚信的行为。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的厨师立刻开除,饭店有责任的,追求老板的相关责任:
    1. 经常对人家老板娘毛手毛脚,不够尊重的;
    2. 女服务员被客人和老板欺负,不敢提着菜刀冲出来的;
    3. 菜总是烧的太咸太淡太辣太甜死不认错,号称是特色的;
    4. 一份回锅肉猪肉不超过三片的;
    5. 把鸡烧成鸭的味道还好意思说是一绝的(南京地区除外);
    6. 乱起菜名的,乌龟炖王八就是乌龟炖王八,不得叫“当布什遭遇拉登”;
    7. 长的不象厨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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