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做女孩子的,一般从小都会被妈妈要求,要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要有个女孩子的样,这个样就是要温婉可人、要善解人意、端庄贤淑。反正做母亲的总希望自己的女儿要做一个有教养的淑女。真正长大成熟,会发现现今这个社会,对女人的要求有了“风情”、“性感”甚至“妖娆”,而且男人似乎更喜欢这样的女人。其实,仔细想想并无矛盾,时代再变,母亲的心愿和男人的喜好其实都没有变。
个性,是很难被打造的。《飘》里的郝思嘉小姐就是最好的典范,她那大家闺秀的母亲那么着力的培养也改变不了她桀骜不驯的个性。《傲慢与偏见》里那么多女儿,同样的家教同样的环境,为什么女儿有的温柔贤淑有的恣意放浪?
我觉得,应该感谢母亲,在小的时候被她要求做一个有教养的女子,培养这方面的礼仪,对于一个女孩子,我觉得这挺有必要。至于个性,那是不在培养范围之内的,一个母亲再有本事,也不可能把郝思嘉打造成媚兰。想想看,如果温婉可人、端庄贤淑只是一个女子的外表,狂放张扬是她的内心,那么,这倒真可能是最具诱惑力的女子了。
男人爱哪一种美,管它呢。一个女人,在哪一种状态下最自在最舒服最恣意,就怎么去做。我觉得做女人,任何时候,是先做自己,再去照料一下男人们的口味。
男人爱玫瑰,红玫瑰也好,白玫瑰也罢,首先你得是玫瑰。然而,多的是野草闲花,多的是凡夫俗子,玫瑰不多,识的某花是玫瑰的也不多。
让男人娶是一回事,让男人爱让男人永生铭记又是另一回事。做一朵让人娶回去却又不被珍爱的白玫瑰还是那朵让他一辈子怀念爱恋的红玫瑰?只能说各有各的快乐和悲哀。
男人“娶了红玫瑰,红的就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仍然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就成了衣襟前的一颗饭米粒,而红的仍是心头的一颗朱砂痣。”
男人的爱,谁知道,有时候他自己也不知道呢。红玫瑰和白玫瑰在这个时代谁的赢面更大?不如静下心来考虑,浮世的快乐和面子算赢,抑或永远的怀念和思恋算赢?当年的查尔斯王子同美丽无比的戴安娜结婚的时候,算戴安娜赢还是卡米拉赢?现在呢?
所以,与其费尽心思赢得男人的爱,不如做回你自己,快乐、轻松和自由的心,比男人的爱更能体现一个女人的价值。
先--自爱,才有--被爱,才有--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