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programfan.com/article.asp?id=8877当我在全寝小聚的酒席上宣布我要在三个月之内把系花搞定时所有人一瞬间静了下来,然后沉默片刻,然后放肆地爆笑,一边喝酒一边开始了对我的无情嘲笑.而我一边喝酒一边冷冷地听着他们的无情嘲笑,在他们安静之后慢吞吞地说: 即使是混混也有喜欢别人的权利.你们看我象条不自量力的狗,我看我自己象条堕入情网中的不自量力的狗.
那年我大四,我们全寝都是自费生,为了两到五分多交了三万元学费的失败男人.我们又都是酒仙,又是战神,翘课喝酒打架作弊聚赌无所不为.其他同学远远地躲着我们.和别人想的不太一样,我们不孤独,我们极为冷静地看着自己,并且证明了任何环境下的任何人都不会缺少朋友.
系花和她的朋友们和我们不一样.她们勤奋学习,爱好广泛,关心国家大事,见到老鼠就尖叫,并且不少都被保送读研.在她们看来一所大学总不可能都是正经学生吧,总应该有一批捣蛋分子吧,捣蛋分子应该就是不知羞耻地糟蹋父母血汗钱的自费生吧.在大家按例都这么看我们之后我们屈服了.并且相当于惯性一般地担当起了捣蛋这一重大责任,至少我们可以证明学校保安不是吃闲饭的,在他们和我们交上朋友以前.
当痞子有一个明显好处,普通人说一千句好话都可能没人注意,而痞子们只要说上一句,大家就都会肃然起敬:哇,想不到这家伙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喜欢上系花的.在确信无疑地知道自己喜欢上了系花之后,我曾经在学校的花圃前闭着眼睛折了一根花枝,一片一片地往下掰叶子.她接受我, 她不接受我,她接受我,她不接受我,只剩一片叶子了,掰下去她就不接受我.我怀着一丝伤感与失落掰下去,仔细找找,还有一片小得不成形状的.于是大喜,轻手轻脚的撕下来,然后发现另有一片更小的,然后发现只要你有显微镜和足够的耐心,可以一直撕到细胞,而其过程中必然面临一个多少细胞以上才可以称之为叶子的哲学问题.我很烦躁地把空枝扔到地上,转身要走,被早已埋伏一旁的门卫老大爷叫住罚了五块钱.
后来我也设想过很多细节和情景.比如她在晚自习后回宿舍的路上被人截住并调戏,而且老天有眼被我撞上了,我把那批流氓打跑.可是且慢,平常打架时我一人打跑三五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家知道我是痞子无赖,他们承认痞子无赖应该能打跑正经人,于是退却了.在对方不知道我是痞子无赖的情况下一对三或者一对五无异于自寻死路.又或者她外出过程中忽然得了重病,老天有眼又叫我撞上了,于是我急得疯狗一般把她送到医院,天啊,我怎么这么不是东西呀.况且系花结实健康得估计可以活到九十二岁.又或者她在全班春
游划船时掉到了松花江里,又是老天有眼我救了她.可是她会游泳而我却不会呀.所以我一提要追系花,全寝兄弟看我的眼神一定是认为若要成功,老天有眼是远远不够的,老天应该至少和我有直接血缘关系.
班主任常常喝骂我们.我很感激她从没当众这么干.如果人受的失败挫折太多,会认为此生已定而失去任何干劲的话,应该就是指我了.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基本上是干大事业的人应该如何如何,可是,为什么我一定要当干大事业的人呢?她也经常深入浅出地举例子,举得最多的是这么一件:某人自以为是很久了,忽然发现自己被人瞧不起,于是发愤努力,终成一代大家云云.我每次听完之后都想:这种笨蛋居然为了别人的一句评语狂热地做了十几年自己根本不喜欢的事,换了我打死也不干.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和系花一起去借书,我当时一定认为老天大概真是我亲爹亲妈之类.可是我们借的书似乎换了个个儿,我借<时间简史>,她借<倚天屠龙记>,她看我的眼神象在看一条毫不相干的狗,轻描淡写地说:你也借这种书看?
我只有一次引起她注意的回答机会.这难不倒我.我是全系写情书的第一圣手.我也一样轻描淡写地撒谎:我借书又不是为了看,是为了显得有深度.
一丝笑意在系花脸上荡漾开来,她在心里已经认为我是个傻瓜了.可是除此之外,任何回答都只能让她认为礼节性的对话已然杀青而不再理我.果然,她带着浅浅的微笑再度开口:我以为你们应该很喜欢看武侠小说之类的.
武侠小说……上乘武功动辄练个一百几十年,练成了再去杀人,你觉得很有意思么?我的语调平静,但心头有如鹿撞.那一刹那间我愿意用剩余的全部生命换她一句回答.开口吧,小姐.我虔诚地想.
系花把头转了过去,显示她美妙的脖子和肩膀,然后她低下头填写借书卡,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图书管理员是个中年女同志,她十分威严地望着我们.我想系花大概生气了.
也好.不能让她高兴快乐如沐春风,把她气个半死也不错.更重要的是这种奇谈怪论她以前一定没听说过,而人们对新鲜事物总是抱着绝对好奇心的.那一刻我一点不否认我是在处心积虑地勾引系花-------如果应该有爱情的话,我们为什么不尽力将它营造得荡气回肠呢?
在我全心全意的盼望中系花仍然没有说话.我一向具有在任何情况下控制局势的能力,但此时我真的心乱如麻.她可能认为自己被冒犯了.所以我又接着问:是你自己喜欢看还是别人推荐的?
室友推荐的.她们说金庸最近很红.系花抬起头来望着我.
你是看书还是追星?我说完之后不理她,转向管理员同志:请再给她拿一本春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
此时身后的门开了.回头,是本系号称"东方盖茨"的大牛人,整天叫嚣乎南北:中国不是人呆的地方!要去就去美国!我一向讨厌挖空心思想改变自己国籍的人,并且我知道"东方盖茨"这个外号,国内大概有上万人顶着呢.但现在他和系花说说笑笑,最后两人挽着手走了.临走时系花回头向我一笑:谢谢你推荐的书, 我会看的.我也笑笑:没关系.笑的时候我非常害怕自己的眼泪会把挤出来的那一点快乐盖住,或者会控制不住抄起凳子对"东方盖茨"狠下毒手.但我还是平淡如水地目送他们出了门.
当晚喝酒的时候寝室老大悲天悯人地对我说:别费劲了.系花有的是人追,你没戏.她看不上你.
就是因为追不上,追着才有意思啊.我喝了一大口,又说:就好比喝酒,要是喝不醉,有什么意思?
但那天晚上真的喝醉了.第二天醒来时头很疼,据寝室的兄弟说我除了摔碎一个酒瓶之外并没干其他特别的事,睡得很浓,象猪一样.我当然不信.
还有几个月就要毕业了.离愁别伤使所有的同学一夜之间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也包括我们这些痞子学生.那段日子啤酒的消费量是相当惊人的,学校甚至传出了某人二十四瓶不倒或四十瓶不倒之类的神话.在大学里任何两个毕业届的学生都应该至少喝过一顿酒,于是我也很自然地同这些传奇人物碰面了.我最多只能喝十瓶,但我把这些传奇人物都放倒了.在随后的几周里我又成了新一轮的传奇人物,外界风传我二十四瓶不倒,最终,
我也被放倒了.本人成为历史而传奇还在继续.大家相信总会有人二十四瓶不倒.